查閱/索取個人資料(康復服務配置評估報告)申請表
(康復服務綜合評估中心使用)
 
- 由第三人填寫 -
 
下列表格中加有*者為必須填寫之項目
康復服務配置評估報告
資料當事人
姓名*:
證件編號*:
完成評估項目日期:


申請人
姓名*:
證件編號*:
與資料當事人關係*:
居住地址*:
聯絡電話*:
電郵地址*:
申請原因*:


申請人注意
1. 僅能在資料當事人完成所有評估項目日起計的一個月後,申請人方可提出申請。 
2. 社工局收到申請後,將有專人聯絡申請人有關查閱/索取個人資料(康復服務配置評估報告)之申請結果,以及安排相關事宜。 
3. 申請人在領取報告時需出示其本人和資料當事人的證件正本,以作核實。 


查閱/索取個人資料(康復服務配置評估報告)聲明
為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8/2005號法律) 的規定,當申請人向社會工作局 (以下簡稱社工局)提供個人資料前,請先詳細閱讀以下內容:
一、 用於處理申請查閱/索取個人資料(評估報告)之事宜上,倘申請人未能提供足夠資料,社工局可能無法處理有關申請。 
二、 申請目的是為資料當事人的利益而進行,而申請人必需是資料當事人的親屬/代理人/事實提供照顧之人,申請人向社工局提交上述申請時,應在將資料寄予社工局前,取得資料當事人同意。 
三、 申請表上填寫的個人資料以及其他補充資料,可為上述目的或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向其他部門或機構提供資料。 
四、 如欲查閱及更正本表格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可向相關跟進的工作人員索取及填妥有關專用表格向社工局提出申請。 
五、 一切本欄未載明之規定,請參閱《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2005號法律)的規定。 
六、 如欲查詢,可於辦公室時間內致電84905902與康復服務綜合評估中心聯繫。